“老板,为什么不干掉乌里斯他们以绝后患,留下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事,他们会回来复仇的。”
卡萨有些担心地说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
荆风悠闲地躺在最前面的那辆大车上说道,像是毫不在意的样子。
“那你为什么还把他们放走了?乌里斯在格尔玛混了这么多年,这一次他吃了这么大的亏,还被咱们在东南拔了香头,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卡萨吁了口长气,想起乌里斯临走时眼神里刻骨的怨毒,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在格尔玛,要的就是强势崛起。干掉乌里斯不是什么难事,连窝端了刺梅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这样做的结果不但让整个格尔玛上的强盗势力认为我们不合道上的规矩,而且还会对我们产生排斥心理。
每一行都有规矩,如果我们这样做,非但起不到应有的震慑效果,反而会因为视线的转移让别人对我们产生厌恶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但是,如果我们占尽了优势的情况下对乌里斯只擒不杀,不但让他们拿不住我们的把柄,无法联合起来对付我们,而且还能让活着的乌里斯免费为我们做宣传,为黑风寨的崛起营造氛围,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荆风懒洋洋地翻了身,跟卡萨解释道。
“老板,你说的这个道理我懂了。可是,别忘树大招风啊。我们现在根基未稳,除了您和两个巨人之外,连几个象样的高手都没有,如果真因为风头太大招来大麻烦,那可就糟了。”
卡萨不无担心地说道。
“唉,那又有什么办法?如果按照常规发展,在这个格局已经日渐明朗的格尔玛荒原上,恐怕就算发展一百年咱们也只能偏安一隅,最多成为像刺梅那样不入流的二流强盗团而已。
想要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解放思想,打破常规,敢迈步子,豁出一条命去博他一博,这样才能有更大的机会。
卡萨,不是老板我浮躁,而是时势不等人哪。“
荆风以教诲的语气向卡萨说道,听得卡萨连连点头。
“老板的意思我明白了,就是人生哪有几回博,此时不博何时博。”
卡萨很哲人地总结道。
“哈哈,很精僻,真是精屁!”
荆风忍不住哈哈大笑,狠狠地拍了拍卡萨的肩膀。
“跟着聪明人走路,自然也能学得聪明了嘛。”
卡萨赶紧大拍马屁,换来了荆风的一根雪茄。
两个人躺在大车上开始美美地抽了起来,一世人,两兄弟,经历了生生死死,再没有主仆之分,有的只是浓浓的情谊。
“可是,老板,我还有件事情想不通,好好的兰德城,咱们为什么不搬过来呢?非得回到那黑风寨做小土匪,这样有些太小家子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