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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疯狂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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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年6月朝鲜战争的爆发,特别是0月间志愿军入朝作战,对中国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正如陶铸后来所说:如果说**中央过去主张土改要温和一点,那是因为战争没有了,搞得太激烈了社会震动太大,不利于统战。现在抗美援朝战争打响了,战争的震动那样大,我们正好可以着手解决国内镇反和土改的问题了。而且,经验也证明,“必须以革命的手段解决农民土地问题”。[5]

0月中下旬以后,**开始放手在全国推动镇压反革命运动。月,**又紧接着全力督促广东、广西、福建等省立即开展全面的土改斗争。正是这一战争形势的到来,对南方等尚未开展土改和正在土改过程之中的省区,产生了重大影响。

**华东局一向注意反对“左”倾偏向,这时也开始强调放手。[6]结果原本受纪律束缚的江浙各地土改干部迅速开始出现乱捕、乱斗、乱打倾向。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报告:从2月初华东局宣布放手后,运动马上蓬勃展开,但仅仅半个多月,不少地方就“出现了乱抓乱打的过左现象。如苏南奉贤、浙江嘉兴等地都有一些被吊打罚跪的情形,或者把大批地主不必要的管起来。”[7]无锡一县遭跪、冻、打的有72人,青浦县龙固区几天里就打死了7人。奉贤县5个区被斗的245人中,被打的2人,被迫下跪的75人,被棒打的5人,被吊打的人,被捆绑的人,被剥光衣服的0人,每人一般受多种体罚。宜兴县强迫斗争对象跪碗底,把猫放入斗争对象衣服里面,剪掉妇女的头发和眉毛,常熟县还发生了割掉被斗妇女**的事情。苏南各县(市)土改期间召开村或联合村斗争会64次,乡以上斗争会609次,斗争人数达224人。一个苏南区土改期间仅斗争会上就打死了数十人,并造成了29人自杀。

西北局因为有947年的教训,再加上西北地区不少地方没有地主,因此一直也比较谨慎。但这时也不能不开始要求干部放手,自然也出现了几乎相同的情况。如平利县四区双河乡对地主、富农、中农以及工商业者40余户进行了全面清算和罚没,连茶缸都不放过。[9]长安乡王曲区斗争地主、富农“打、跪、拔胡子、脱衣服已成习惯”。渭南县九个区一个市的统计,因土改干部乱施刑罚、疲劳审讯逼供逼死了7个地主,5个普通农民和富农、小商、干部及小土地经营者各一人,造成上吊、跳井、自刎镇安县分了富农的土地,竹林管区征收了半地主式富农的自耕地。石泉县7个乡斗了4名旧保甲人员,并把他们和地主集中起来强制劳动。南郑5个乡,平均半数地主成份者被打,自杀了96人。安康县惩治了地主66人,管制了57人,自杀了2人,紫阳县一度将地主几乎全部管制起来。[2]

和华东、西北相比,中南局明显走得更远。它一上来就明确提出:此前的土改试点地区普遍因为“防‘左’纠‘左’太多”而存在着“和平土改”的偏向,造成了严重的“夹生饭”现象。因此,必须让干部了解,土改不是单纯分田和得到经济果实,土改的根本目的是要“使土改后的农村真正成为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的乡村。为此,不能束手束脚,“不要过早和过分地强调防‘左’”,不要让群众感觉规矩太多,对真正群众大动起来发生的过火行为,不应泼冷水。总之,要搞“斗争土改”,“放手发动群众,掀起一个大规模的农民反封建的革命运动”。[22]

**中央这时对中南局的这一指示表示了赞赏,并马上转发给各中央局。当然,对乱打、乱杀的后果依然心有余悸的**等,也注意到了中南局指示太过于偏重强调反右倾的倾向,因而特别提醒中南局:“应增加一些防止‘左’倾危险的指示”,指出扫地出门、乱打乱杀等错误不许再犯。然而,这恰恰是中南局认为土改发动时不应去做的,因此它并未在这方面给予重视。[2]

由于公开强调要敢于放手,并尖锐地提出了反对“和平分田”的要求,中南各省党政部门层层贯彻,一些一直感到束手束脚的基层土改干部,尤其是军队和农民出身的土改干部,自然容易变得十分激进。尽管,950年6月2日中央政府颁布的《土地改革法》明令“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但不少地方的土改干部和贫苦农民全然不顾。湖北潜江重点乡李家大台、紫月两村,共4户,工作队进驻后,硬是划了64户地主,69户富农,“地富合计占总户数22%”。他们还将所有所谓“地主”扫地出门,迫使这几十家农户(其中多户实为富农)全家外出讨饭求生。其他的“富农”(实为中农和贫农)亦多被剥夺,只是没有被逐出家门而已。[24]汉川县土改工作团亦大张旗鼓地斗地主、打恶霸,全县土改、镇反先后杀了数百地富及反革命分子。其做法之简单激烈,导致了普遍的恐慌情绪,许多并无多少劣迹的地主富农,甚至一般农民纷纷自杀。十一区个多月有7人自杀身亡,三区亦在同样时间里自杀了人。其中且多为女性。[25]

中原各地陆续开始土改之际,四川省尚处在退押反霸斗争中,双流县95年初两个月就枪毙了497人,4人(7男,6女)因恐惧被斗被逼而自杀。郫县头两个多月枪毙了562人,也造成222人以自杀相抗。不少地主甚至“舍命不舍财”,宁愿全家自杀也决不肯拱手交出财产。据双流县报告,该县自杀的4人当中,“舍命不舍财”的地主就有6人之多。[26]随着土改开始,一些干部更习惯性地把上级号召的“政治上打垮”理解为一个“打”字,“因而在斗争中产生放任暗示和组织打人的情况”。据报,“有的还带上打手,以捆、吊、打人代替政治上的打倒地主,阳奉阴违,报喜不报忧,在赔罚、镇反、划成份等各个环节上交待政策,分别对待不够。有的地方经领导上具体指出来的问题,亦未实际的去做,因而在各个环节上死了一些人,结果大多报为畏罪自杀。”[27]营山县0%的村子发生了吊打和肉刑的情况,全县被划地主多达760户,其中自杀了26人(总共自杀0荣昌县七区4个乡,54个村,共划地主66户,76人,区领导自土改开始,便放手组织乱打、乱吊。4村共划中小地主5户,就打死了5人,平均每家一个。土改干部林成云在斗争大会上甚至用刀割断了被斗地主的脖子,众目睽睽下当场将地主杀死。由于地主成为受辱和死亡的代名词,一些农户得知被划为地主后,竟绝望自尽。有地主生恐被斗,硬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即用头当场撞柱而死。仅这几个乡地主富农就自杀了96人(男9,女57),当场斗死6人(男9,女7);斗争后几天里又病死、饿死了66人(男42,女24),加上关押致死的2人(男,女4),总共死了90人(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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