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想到唐语竟然是个做饭的好手,简单的材料,做出了大厨的水准,猪皮提下来切成丁,塞到尖椒里,煎出来的虎皮尖椒,色泽和卖相都属上乘,那味道更是没的说。
他们没见过金针菇还能用薄薄的五花肉卷好放在锅上煎,什么调料都不放,只撒了一点点盐末,糊香味儿把饿了一下午的小伙子馋得,一直围在狭小的厨房看唐语做饭,站在里屋门口的顾力盯着刚出锅的五花肉卷金针菇,眼神暗暗的,唐语会意一笑,用牙签插起一块递到他嘴边儿,“来,小六,你先尝尝,味道怎么样。”
顾力看了看眼前的食物,油汪汪,亮晶晶,肥嘟嘟,看上去十分诱人可口,他喉结动了两下,没有迟疑,张嘴咬住,细细咀嚼起来。
趴在门外的兄弟几个顿时忍不住了,能听到很响亮的吞咽口水的声音,“大哥,我也要尝尝。”大家几乎是异口同声。
唐语道:“急啥?马上开饭了。”
“大哥,你偏心!你咋给小六吃呢?”纪小北不乐意了。
唐语理直气壮:“他小,正长身体呢,跟你们能比吗?去去去,把桌子放到院子里,拼两个,不然放不下这么多菜。”
“他都18了,还长啊?再长就可以去NBA打篮球了!操……”颜杉嘟囔着。
靳伟使劲拍了一下颜杉的后脑勺,“说啥呢?赶紧干活。”
哥几个哀怨的看了一眼唐语的背影,任命的忙活起来,从各自的屋里搬出椅子,又搬出两张桌子拼在一起,摆在门口,洗好新买的碗筷一一摆好,把已经做好的美味端上桌,一个个愣愣的围在桌边瞻仰周大厨烹制的精美菜肴,眼睛都泛出了绿光,口水声不绝于耳,颜杉几次想下手偷吃,都被靳伟给制止住了。
最后一道冬瓜丸子汤做好,小厨房一滴油星未染,锅碗瓢盆擦得锃亮,就像没使用过,厨余垃圾也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唐语看了一眼站在门边有些愣神的顾力,微笑道:“小六,想啥呢?不饿呀?赶紧吃饭吧。”唐语把汤碗递给顾力,让他端过去。
天色暗了,六个人借着窗里洒出的光线,围坐在桌边,大家不知道多久没吃到自家做的饭菜了,一时间激动得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唐语亲自给大家斟上酒,举起酒杯,道:“人都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咱哥几个从相遇走到今天,是缘分,也是福气,能遇到你们这几个好小伙,大哥真的特别高兴。昨天拿到了你们人生中的第一桶金,今天咱又从民工宿舍搬到了大杂院,进步真是不小,就为这咱也得把这杯酒干了。”
“大哥说的对,干了!”靳伟道。
六人一起举杯,将小盅二锅头一口闷了。
“来,吃菜吃菜!”唐语张罗着。
得了令得五人,筷子都直接伸向了五花肉卷金针菇。纪小北吃了一口差点流下眼泪,大呼:“太好吃了!大哥,我爱死你!”
唐语的胃和食管被小酒烧得*辣的,看着哥几个吃得那么香,他的嘴角不禁泛起了一丝满足的笑意。
今天唐语也小小的奢侈了一把,买了一包白沙,他倚着椅背,从兜里掏出一根点上,深深吸食了一口,再从鼻子里喷出,那股令人怀念的味道,配上酒精的麻醉作用,让唐语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极度舒爽的状态。
唐语注意到顾力今日吃饭细嚼慢咽的,明显是有心细细品味他精心准备的饭菜,这个细节让唐语很感动,他记得他妈曾说过,会吃的人,同样会生活,也懂生活,他爸就是这样的人。印象中,他的父母十分恩爱,死的时候也是前后脚,还都是得癌症死的,换个角度想,或许他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夫妻了吧。
坐在唐语身侧的邵子夫看了看唐语,见他对着某个位置发呆,问道:“大哥,你怎么不吃?”
唐语回了回神,笑着说:“我刚才做饭的时候偷吃了不少了,不太饿,我先抽根烟,甭管我,吃你们的。”
做饭的人闻油烟味儿都能饱了,更何况他也的确有在做饭期间品尝每一道菜的习惯,十几道菜尝下来,还饿才怪。而且唐语一向只喜欢做饭,对吃本身其实没什么兴趣,在工地那么能吃是因为干活累的,这两天他没干什么活,没有体力消耗,自然也没什么胃口了。
“大哥,你还抽烟呀?”纪小北问。
“嗯,抽了好多年了。”唐语吐出最后一口眼圈,把香烟捻息,站起身说:“你们先吃着。”
“你干啥去?”
唐语回道,“待会你们就知道了。”
“抽了好多年了?大哥还是不良少年咧!”颜杉说。
其实这几个小子心甘情愿的叫唐语一声大哥,不只是他是六人中年龄最长的,最重要的一点是,唐语给人的感觉真的像个老大哥,他有一种与外表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说不上来的劲儿,让人安心,让人信服,也让人想依赖。这是种默契,心照不宣,自然而然的认可。
唐语去了趟房东那里,从门里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塑料饭盒,他到厨房鼓捣了一会,端出了一盘漂亮又奇怪的东西往桌上一放,“吃吧。”
几个人互相看了看,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嘴里,那味道真绝了!
“大哥,这是什么呀?”
唐语翘着二郎腿,嘲笑道:“土包子!”
土生土长,没出来混过的东北人大多没见过紫薯,这也正常,唐语下午回来时就先把紫薯蒸好,然后碾成糊状,调上蜂蜜,放入一个小方盒子里,在房东家的冰箱里冷藏着,这时候拿出来已经结成了冻,再将它切成菱形块儿,淋上一袋牛奶,就是一道美味的餐后甜点。
前世,那个混蛋最喜欢吃他做的这道甜点……
哎,说好不再想的。唐语用力把那个混蛋从自己脑子里抠了出去。
紫薯很快被抢光,纪小北差点去舔盘子,他嚷嚷着:“大哥!哪家的姑娘要是嫁给你,一定幸福死了!!要不你收了我吧,我以后跟你过了。”
哥几个都嘲笑纪小北,接着他的话茬,展开了讨论。
唐语只是笑着,没参与他们的话题,他眼睛扫过顾力,见对方也正看着自己,唐语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笑道:“怎么样?哥没骗你吧?这顿饭,好吃不?”
“嗯,你做饭很好吃。”顾力淡淡的说。
唐语借着酒劲搭住顾力的肩膀,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以后哥天天给你做好吃的,变着样的做,行吗?”
顾力斜了一眼唐语,眼里说不上反感还是不悦,反正不是什么好眼神,唐语微笑了一下,识相的松开了手。
他注意到顾力耳朵有点红,会意的笑了,原来是碰到他的敏感地带了。只是,唐语不能确定这小子是直的还是弯的,他恐怕需要花时间确认一下。
甭管你是直的还是弯的,老子都非得把你弄到手不可。唐语固执偏执的劲儿又上来了,他知道这样不好,但人就是这么复杂的动物,就算重生,有些深入骨髓的性格和习惯也不是那么轻易改变的。
***
大杂院里只有一个公共浴室,晚上洗澡需要排队,等大家都洗完,顾力才准备去洗漱。
下午回来唐语就把新买的背心短裤洗干净放院子里晾着,到晚上也干透了,他拿给顾力让他洗完澡换上,顾力没想到,唐语给他买的衣服竟然非常合体,估计比他亲自去试都合身。
唐语是个善于观察的人。顾力又对唐语有了新的印象。只是……他目测的也太准了点吧?顾力莫名的有些别扭。
顾力走进小屋,闻到了一股呛人的花露水味儿,表情立即变得像冰块一样冷硬。
“没纱窗,我又忘买蚊帐了,明天得出去买一个,今天先对付一宿吧,哎,你也往身上抹点吧。”正在往胳膊腿儿上涂花露水的唐语,一边说着,把瓶子递给顾力。
唐语穿着浅灰色的跨栏背心和运动短裤,精瘦的胳膊腿露在外面,没被晒过的地方雪白,跟晒成麦色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在日光灯下白花花一片极其刺眼。
顾力脸拉得老长,推开了花露水瓶,“我不用这个。”
“不用?那你这一宿估计得被蚊子叮死。”
顾力匆匆扫了唐语一眼,躺在床上说:“我不招蚊子。”
“这么幸福?为啥我这么招蚊子?根血型有关吗?”唐语自言自语道。
顾力皱眉闭眼,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