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就是喜欢大的。
父亲在看电视,新闻联播是农村对外了解的唯一渠道,虽然上面讲的东西王恒潇只相信一成。
杨琴和李玫和王恒潇父母问过好之后,就急忙随着王恒潇钻进他的房间去了,小孩子去别人家里都是害怕大人的。十一二岁,其实也是小孩子。
王恒潇的房间在最东边的墙角,向阳位置,空间蛮大,足有二十多个平方,陈设比较简约,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暑假,几把椅子,一个录音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墙角立着两杆钝头长枪,其他的就没了。
当然,说是简约,可对现在的年代来说,这是很标准的城里人设备了,还是条件不粗的城里人才能给孩子买得起的。这台电脑还是当年王恒潇从上海带回来的,早就过时的,可没有可换的,只能一直将就着用,不过内部的零件都是换过的,也就是升级过的,还是勉强可以。
杨琴和李玫都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熟门熟路的,杨琴直接一下扑到王恒潇的床上,舒服的滚了两下,笑着说,这床比她睡的还舒服。李玫则是坐在王恒潇的书桌前,翻看几本世界名著。
三人是学校内著名的好朋友,全校师生都知道三人关系非常的好,经常互相到对方家里去玩儿()。
过了一会儿,庞叔带着庞东来王恒潇家里做了一会儿,带了两瓶啤酒和王恒潇父亲喝了。庞叔现在虽然自己家里也有自己的一百多亩土地了,可还是坚持分出一些时间给王恒潇家里帮忙干活儿,也不求工钱。这是一个很老实的农村人,知恩图报,他们一家能在这里生活下来,他知道就是靠的王恒潇家里的帮助。
庞英以高分考上库市重点高中的时候,庞叔家里是拿不出钱去交学费的,是从王恒潇家里借的钱。而在前世,王恒潇记得庞英就是因为上不起高中,才会在中考成绩很好的情况下去上了中专,然后早早的步入社会,碌碌无为。
而庞兵,前世的记忆力,这家伙初中都没上完,就因为厌恶学校而弃学跑出去打工赚钱。现在这小子在初中的学习还很不错。
这些,庞叔一家都很记得,逢年过节,都会首先到王恒潇家里来。
庞东和唐鹏在家待了一会,就再来找王恒潇玩儿了。小孩子是真正的群居动物,让他们一个人在家呆着,那比揍他一顿还难受。这两小子平时基本上都是在王恒潇这里度过的,这里好玩的东西多,看看书,听听歌什么的都很不错,他们自己家里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个桌子,就什么都没了。
几个小孩子在一起就会很热闹。
杨琴拿起王恒潇书架上的一个白色的皮毛做的帽子,好奇的在头上戴了一下,笑道:“同桌,这是什么帽子?很好看。”
王恒潇楞了一下。
这是几年前,谢丽莎和廖沙科离开的时候,给他留下的礼物。当然,当时他们身上除了几件衣服,也就剩下这个帽子能送人了。
“呵呵,是我朋友给我的礼物,冬天能拿出来戴戴,你喜欢就拿去吧()。”
王恒潇看杨琴很喜欢,就干脆送给她了。
杨琴在王恒潇面前从来不知道客气,直接戴在头上不拿下来了,笑呵呵地道:“那好,我就一直戴到冬天。”
李玫看向王恒潇,笑而不语,只是伸出小手晃了晃。
王恒潇从抽屉里拿出一支蓝色的钢笔,放在李玫的手心,笑道:“这是我用了几年的钢笔,就送给你了。”
李玫开心的笑了,将钢笔收起来,道:“好,这次算你有心,嘻嘻!”
庞东在一边笑道:“要是去了中学,我们还能在一个班就好了。”
是的,他们都希望去了新的学校,还能熟悉的几个人在一起,在一个班。
小孩子都是希望什么都能长久的,希望好朋友能永远在一起,希望要好的同学能一直和自己同班。
…………………………
第二天一早,王恒潇亲自骑车将杨琴和李玫送回家,在李玫家里吃的饭,然后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方强的车已经停在家门口了。父母已经习惯了王恒潇每年暑假都会出去过,也不过问他做什么,只是叮嘱要照顾好自己。
“教官,他们已经到了。”
方强只说了一句话。
王恒潇点点头,和父母交代了一声,就直接上了车,什么都没带。车子迅速发动,沿着公路朝着十几公里外的部队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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