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别慌!对方用的都是手枪!咱们人数多,下打上也没什么!”诺曼忍住疼痛大声吼叫道:“将森格他们的马匹排到前面,牵着马缓缓后退!发现四周有异常立刻开枪!只要再退出去五十米他们的手枪就没准头了!”
无论什么队伍,有个冷静的首领都是最重要地,剩余地二十九个家伙立刻依照着诺曼的安排缓慢后退,就象圣骑士说地,只要退到一定距离,长枪总比短枪有准头。
问题是,他们有这个机会吗?
绝对没有。
距离最近的就是王平,刚刚他装死骗过诺曼借着土包的掩护稍微爬行了十多米,然后就被太岁的伪装给罩住了,在山梁后面打伏击的自然是老狗父子与罗伊夫妇俩,至于神甫,全身麻醉的他其实还在旁边那块洼地里,被荒草伪装的很好,虽然看不见情况,不过王平等人的说话却让刚刚清醒的他听的是一清二楚,至于他现在心里是个什么滋味,那就只有老神甫自己知道了。
自从上次用拧脑袋的方法解决到几十条性命后,长毛男除了喜欢用狙击枪享受一击必杀的快感之外,也对近身搏杀起了兴趣,尤其是宰掉这些不用让王平心里愧疚的混蛋。
但,这毕竟是杀人。
是杀是放,王平的内心还在挣扎。
现在诺曼等人已经距离王平有五十多米,就快退却到手枪的有效射程之外,而山梁上的几个人见王平迟迟不出手,也准备更换长枪接着与诺曼对射。
罗伊还有些抱怨,如果早用上轻机枪,就算扫马也扫死好几匹了。
王平的动作让他终止了抱怨。
没有野猫灵活与速度不代表长毛男没有自己的搏击特色,在罗伊的眼中只看见金发小子一把掀开了盖在身上的伪装布,将那块布旋转着飞出吸引火力的同时,他也隐蔽点冲出,看起来似乎脚不着地一般,仅仅点起了五六处烟尘,就已经冲到了诺曼的队伍里!整个过程耗时五秒。
诺曼仅仅开了两枪,全都打空了,然后他想躲到手下身后,利用人墙做掩护,却发现自己已经被一双冰冷的手分别握住了脖子与下身,两处传来的剧烈疼痛提醒着他,自己还活着。
“别开枪!别。 。 。 。 。 。
”不幸被长毛男选来作为临时盾牌的圣骑士诺曼阁下在这个尘世中所说的最后一个单词,就被刚刚还奉承过他的手下打回到肚子里,然后他就带着对这个世界无限的热爱去地狱找撒旦喝咖啡去了。
拥有皮下装甲的诺曼尸体在王平的手中似乎变成了活物,可以当盾,可以当锤,也可以当鞭子,王平收拾掉靠近他的几个笨蛋后,闪开身旁两米处的射来的冷枪,然后丝毫不顾及身后因为惊吓而将子弹打的乱飞的无名小卒,双手抓住已经变成破布袋子一样的尸体轮圆后砸了出去!
侧身,滑步,挥拳!
将打冷枪的笨蛋的眼球从眼眶中砸出来,王平根本没兴趣听那声冒泡的闷响,左手钳住冷枪小子的脖子,左脚为轴,右腿飞出,正将旁边一名因惊吓而在为大地‘施肥’的黑皮肤矮子的脑袋砸进了胸腔里,当然,即使是长毛男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严格来说是将脖子砸进了胸腔。
利用冷枪小子挡住身后越来越准确的‘流弹’,前倾扑出,从一匹马的身下穿过,单手正好抓住一只布满尘土的靴子,根本不用特意去想,辅助计算机很自然地将输出功率加大在这只左手上,清脆的喀嚓与接下来的尖声惨叫几乎震聋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除了早有准备的王平。
起身跺脚,胸骨破裂声传来的同时,右脚使劲将被当作石头的第二具尸体挑起,随便找了个倒霉鬼砸了过去,等到众人将王平身后的那匹马打成蜂窝的时候,王平又把两个家伙的下身分别塞进了他们的身体之后,终于开始使用他的那只便携式激光武器。
不是枪,是刀。
激光刀的优点就是可以将被切开组织的血管直接封住,如果下刀快的话连神经都难以传导痛觉,因此接下来的惨叫声由疼痛转化为惊恐,也只有听多这种声音的人才能分辨出两者的不同。
凑巧,这个时代的人多数都能分辨出来。
老狗与其他三人眼巴巴望着远处那个在二十多名接受过局部改造手术的枪手围攻下依旧挥洒自如的身影,那个快如闪电偏偏动作总是让旁观者看清楚的身影,那个出手从不落空,下手从不留情让人觉得浑身发冷的身影。
“上帝,我绝对不会企图惹他生气。 ”弥撒喃喃地说道。
“他是上帝之手。 ”阿尔玛接着说道。
“绝对是。 ”罗伊肯定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