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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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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清主持召集了在京王、侯及各部府、军队的主要官员,开始讲即将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他的手里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原有的旧版本,而另外一个却是傅善祥等人,按照林海丰提供的材料加工的东王府版本《暂行天朝田亩制度》。

说是《天朝田亩制度》,其实它远远不是简单地关于土地分配的法令,而是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文教和社会改革等多方面的新政策和措施。

在原版中,它把土地分为九等,好坏平均搭配。然后以户为单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十六岁以上分全份,十五岁以下分半份。在乡村组织上,完全按照天军军队的编制,就是以二十五家为基层单位,称为“两”。两个“两”,设“两司马”主持。每五家设“伍长”一人,每家出一人当兵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

在经济上,每个基层单位,建立一个“国库”,“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如果各家遇有婚丧嫁娶和生育等事,按规定费用可以到“国库”领取;鳏寡孤独残废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由“国库”开支抚养。农民除耕种外,还要利用农闲时间饲养猪、鸡、蚕,从事纺织、缝衣、制作陶器、木活、打石等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

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乡官制度。凡县以上的官员,一般都要由天军将领来担任。而地方乡官,则由贫苦农民担任。《天朝田亩制度》还规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选举,“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乡官如有贫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

对于妇女政策,《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妇女和男子同样,拥有分配土地和生活资料的权力。妇女可参与军政事务。设置女官,开科取士。在宗教上,妇女和男子都同样可以参加拜上帝活动。还提出禁止缠足和买卖婚姻。

在婚姻方面,明确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废除了把妇女当作商品的买卖婚姻。对结婚的男女,天朝发给男女自由结合的结婚证书——“合挥”,上面登记着结婚人的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还盖有龙凤图章。

其实,如果不是《天朝田亩制度》里强调的“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绝对空想主义,这个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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