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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已非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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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话筒交还给主持人,打开吉他包,抱起吉他,目视向前,丁宁有些紧张,心跳急促。

较之昨天的小场,今天这湖畔广场大舞台,人数起码翻了十来倍,放眼望去,人头攒动,怎么着也得有上千人。

而且观众席是大剧院似的半环形,观众们沿着阶梯式的台阶而坐,座无虚席,场面还真有种在开现场小型演唱会的赶脚。

手心微潮,悄悄地在牛仔裤上擦了擦,丁宁调整了下面前的话筒,强自镇定了下心情,笑道:“本来我是参赛选手,准备唱《南山南》。现在老师安排我做嘉宾,那我就随心一点,一首《少年锦时》献给大家,愿大家珍惜现在,享受现在。”

说完,丁宁下意识地侧目朝坐在舞台右侧的顾兮瞥了一眼。

她和大家一样鼓着掌,眉语目笑,脸颊被打向评委席的灯光照得格外白皙,透着水中溪沙般通透隐约的红晕,如染。

丁宁很喜欢她穿的那条磨白背带牛仔裤,颜色是浅浅的蓝,就像记忆里干净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甚至还能看见白云的影子。

心头莫名安定,还有点小惆怅,丁宁回过头,一边弹起前奏,一边低头支嘴笑了笑。

对于这个女孩,他的确有种《少年锦时》的情绪。

情窦不是初开的我,也不太敢对你说。

因为。

岁是锦时,人却已非年少。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丁宁觉得自己有些没心没肺。

“小孩儿在门前唱着歌,阳光它照暖了溪河。

却不是儿时天真无邪无忧无虑的没心没肺,而是出于种种考虑不得不淡漠本心的没心没肺。

“柳絮乘着大风吹,树荫下的人想睡。”

可人生就是这样,没法十全十美,一如能量守恒,要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些什么。

或许是时间,或许是自由,或许是我想和你谈场恋爱的念想。

“沉默的人,从此刻开始快乐起来,脱掉寒冬的傀儡。”

顾兮在他看来,确实是一个十分不错的姑娘。

假如再年少个三五年,假如不想做什么明星,他此刻兴许就应该和顾兮四目相对,暗送秋波。

是啊,秋波。

进入秋天有阵子了,早上一场小雨过后,湖畔的晚风吹着衣袖瑟瑟发颤,气候是缠缠绵绵的微凉。

“我忧郁的白衬衫,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但现在,他只能低头唱自己的歌。

哪怕心驰神往她的明眸和笑貌,也只能按兵不动蓄势不发。

“情窦初开的我,从不敢和你说。”

他倒也不担心失之交臂地错过。

“仅有辆进城的公车,还没有咖啡馆和奢侈品商店。”

并非他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什么的。

而是,轻轻飘飘就能不翼而飞的东西,哪怕怦然心动了千百回,也不过是指间沙,漏了就漏了。

唯有耐得住时间考验,经得起沉淀的,才会有无穷回味的香醇。

“晴朗蓝天下,昂头的笑脸,爱很简单。”

毕竟,前路那么漫长,急于一时的欢愉,多半是没法求仁得仁的。

要不然,海誓山盟天荒地老之类的词,也不会隐隐有了苦涩的贬义。

有无数的例子,证明了,感情这种事,哪怕遇见得早,得手得早,到最后都不如来得刚刚好。

一如,刘若英在《原来你也在这里》中唱的,“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钟声敲响了日落,柏油路跃过山坡。”

现在显然不是什么刚刚好的时机。

“一直通向北方的,是我们想象,长大后也未曾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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