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找上了他的叔叔们。
北凉是卢水胡人建立的国家,却和天台军不是同支,但毕竟同祖同源,无论于情于理,为了维护卢水胡人的尊严,他们都理应援助。
可盖吴的两位叔叔却觉得风险太大,只肯接受保护宗室撤退的任务,不愿接受雇佣保护姑臧城。
这是盖吴做梦都想的机会。
他梦想着护城守地、他梦想着和军队并肩作战、他梦想着能守卫自己的国家,抗击外敌……
哪怕那是他崇拜之人的国家!
卢水胡人的规矩,谁打赢了听谁的。盖吴第一次对两位叔叔提出比武要求,他赢了,带着三千卢水胡子弟奔赴北凉。
然而战争结束的那般快。他确实见到了花木兰,也见到了那冷酷无比的一箭。
守城的大将还未发号施令,就被一百五十步以外的箭支取了首级。那一支箭的威力可谓是骇人听闻,直接让整个城门动乱起来,纷纷投降。
他所想象的“为君而战”,演变成北凉国主带着宗族弃城逃走。
不仅如此,沮渠牧犍临走前将国库中的金银财宝全部带走,又肆意抢夺平民和官宦的财产,守城的将士们见姑臧必定陷落,反而跟着一起抢夺平民和官宦,肆意屠杀百姓、j/□□女,反倒比城外的魏国人还要可怕。
盖吴的梦碎了,支持他来到北凉的梦想,像是命运给他甩的一记耳光。那些雇佣他前来保护百姓的人,如今正第一个对着自己的百姓挥起屠刀。
天台军全军溃败,他负责断后,成功的让大部分族人和他的叔叔们撤离。
天台军本不该来,他的叔叔们是对的,责任应该由他付起。
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俘虏了他的那个将军骑着马来到他的身前,似乎是为他满脸满身血污的样子所惊讶,不但没有羞辱他,反倒和颜悦色的问他的姓名。
“人人都在逃跑,只有你杀了回来,你很勇敢。”
年轻的将军翻身下马,出声询问。
“这位壮士,你是何人?”
盖吴嫉妒的看着身穿照夜狮子铠的魏国大将。
‘他长得这么普通,若我穿着这一身宝甲,必定比他还要英武!’
盖吴咬着牙。
‘我若先开口,岂不是像是求饶一般。’
“问别人名字之前,难道不知道该先通传自己的名字吗!”
盖吴吐出一口血沫,恶狠狠地嘲笑道。
“放肆,这位是虎威将军花木兰!你自己有眼无珠,难道不认识那面虎威旗吗?”
一个手拿铁槊的亲卫跳了出来,似乎对他不认得旗子而感到愤怒。
花木兰?
他就是花木兰?
那个一箭将守城大将脑子射爆的花木兰?
盖吴忍住内心剧烈的震惊扫视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
他的身上干干净净,莫说伤痕,就连血污都没有。
若不是有大军保护,就是他武艺极高,旁人近不得身。
人人都知道虎威将军是先锋军,断没有先锋军让别人保护的道理。那花木兰为何还能在战场上保持整洁,其原因不言而喻。
反观自己……
盖吴低下头,看了看浑身的血污。
他甚至知道自己满脸那腥臭的味道是怎么来的。
在花木兰的眼力,自己也许就是一个不自量力、看不清面目、而且还死鸭子嘴硬的敌国士卒吧。
‘这般不堪的而我,即使马上就会死……’
盖吴自惭形秽地低下头。
‘也不能让他知道我的姓名。’
“小子,我家将军问你名字呢!”
“我不说。”
盖吴不甘地声音从胸腔中涌出。
“卢水胡人永远不做奴隶……”
“你杀了我吧。死人不需要名字,奴隶才需要名字。”
“将军……”
“放了他,派几个虎贲军送他出城。”花木兰在怀里摸了摸,掏出一枚金叶子。“这个给他,让他离开。”
“将军!他杀了不少我们的人……”
“各为其主罢了,他是沮渠牧犍用来保护京城的武器,武器有什么罪过呢?他至少做了该做的事情,是个真正的勇士,而不像其他人……”
花木兰不屑地冷笑了一声。
“那些人,才真的该做奴隶。”
他似乎没有什么时间在这里多盘桓,丢下那枚金叶子给旁边的亲兵,跃上他那匹神骏的黑马,潇洒的离开了。
“真是便宜你了,起来吧,跟我们走……”
盖吴没有死,原本以为必死的他,反倒活了下来。
靠着那枚金叶子,他一路艰辛的离开了北凉,找到了他的族人们。三千人马,只余一半,更让内部出现裂痕。
他的两个叔叔就像是当初一般,带着五百人离开了他,决定去唯一剩下的国家刘宋碰碰运气。
北方已灭,再无诸国可以雇佣他们。魏国一旦统一,也不可能留着这么一支武装力量在魏境游弋。
他的两个叔叔认为继续留在杏城就是自取死路,而盖吴却固执的想要继续留在杏城。
他曾被那位英雄亲口赞颂过“是个勇士”。
即使北凉一战没有赢,即使他没有保护好姑臧城的百姓,但他已经知道了自己该走上怎样的路。
他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也不会抛弃自己的族人。
哪怕那里全是老弱妇孺,哪怕这世上没有仗可以打,他也不会忘了前往北凉的初心。
他从来就不是为了钱财才杀人的。
他是为了活下去而杀人。
而未来,他要让族人不沦为奴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