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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七章 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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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送这个没错。去罢,某家绝对保证二郎欢喜就是。”徐国绪没好气的瞪了李业嗣一眼,自己辛辛苦苦的挑选了半天,你袖手旁观不来帮忙也就罢了,却又质疑某家的眼力,你李家小子和二郎关系好,难道某家和二郎就有隙不成?

“这是徐吃货挑的?”李业嗣携了那个缎包来找王况的时候,正好程处默又来蹭饭,现在程府的烹食其实并不比林府的差了,而且王况现在又不经常下厨,只是偶尔想起个菜式了,才会去厨房鼓捣一番,等到厨房里学会了,自己就又袖手不管了。但程处默就是喜欢来林府蹭饭,用尉迟保琳的话来说,那就是无拘无束,自在得紧,家里老头子在面前一杵,那是只能目不斜视,不言不语,正襟危坐的,难受至极。所以,隔三岔五的,程处默和尉迟保琳就像是约好了似的,基本上都是会同时的赶在饭点前出现在林府。

今天程处默其实是给王况送香瓜种子来的,他只找了个家人去皇庄告诉小四一声,说是王二郎想搞点香瓜种子,小四二话不说,跑到地里看看今年香瓜长势不错,也快成熟了,就把存根留的种子全拿了出来,足足有一大把几百颗了。

“是那吃货挑的,某家说了他一句,他还嫌弃某家啰嗦。”李业嗣没好气,你个徐吃货,枉了从建安来的一路上二郎变着方的给你做那么多吃食,竟然只挑了这么东西来,气煞某家了,因此,他一见程处默那有点不屑一顾的眼神,就加了一句,来了个落井下石。…。

“二郎,下回那吃货再来,莫要给他好脸色,某家见了他,也非好好教训教训他不可,真真是气煞人啊。”

“这东西不错啊。”王况接了过来,眼睛一亮,可不是,这东西好啊,这几天是怎么了,连接的被自己碰到好料,还是徐国绪这小子够意思,知道自己心思。

“就这么个破杯?还不错?”(有脚为杯,类似于现在的高脚杯,无脚为瓯,类似现在的酒盅,不过瓯比盅大)程处默大奇,:“瞧瞧,似玉又不是玉,灰白色的,某家看就是用了稍微好点的石头雕的,这样的杯,二郎你要多少,某家明日就给你送来。”

“你说真的哦?可不能反悔哦?”王况打趣了一句。这个杯子,绝对是价值连城,虽然不能和前几天的田黄冻相比,但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材料的数量比田黄冻还少得多,否则后世也不会只剩了一个龙眼大小的珠子。

“呃,某家是说,这样颜色的杯子。”程处默被王况一堵,连忙改口,莫不是这杯子真有什么希奇之处,要真是那样的话,这海口还是莫开的好。

算你识相,王况白了小魔王一眼,小心翼翼的捧着杯子,让林家下人将门窗全闭了,又找了块厚厚的毛毡往自己头上一盖,端详了起来。

门窗一关,加上头上一罩,那杯子就发出了幽幽的绿光来,这是夜光杯,不是后世用荧石做的夜光杯,也不是天水一带所出的那种带着绿斑的夜光杯。这个杯子发出的光比那两种要强太多了,甚至这个光强到都可以用来读书。

王况也是有一次看一个电视节目,说的是内蒙一户人家,文革时期在雪天救了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那个老人就送给他一个珠子作为谢礼,他一开始只当做是人家的一片心意,收下后也没在意,随手就丢一个角落里,直到多年后的一天,无意间在晚上翻出了这个珠子,世间唯一的夜明珠这才现世,后来经过鉴定,这个珠子的主要成分是颗粒极小的钻石和其他一些物质,为什么会发光的原理却是一直没人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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