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用电烧饭做菜,连烤箱都不想用,朱芸也不喜欢,所以一商量干脆就砌了个灶烤面包,要不要尝尝?”文重端了一个还有些温热的大面包出来,切了一片递给她,“刚出炉没多久的,不过没什么花哨的做法怎么样?”
她细细品尝,“口感很粗犷,造型也很粗犷,和我们平时吃的面包不大一样,大概是我心理作用,总觉得有一股草木的自然香味。”
在众多美食中,她对糕点甜品最擅长,面包也是经常做的,无论是什么复杂的做法对她来说都不在话下,就连挑嘴的傅梓君也赞不绝口,可当她吃到这样平实到没有一丝雕饰的面包时,却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竟然觉得自己过去坐的那些面包都有些小家子气了,太过注重调味,而失去了食物本来的味道。
“还是个行家。”文重举起大拇指,“老王说想让你学几招回去做给他们吃,我敢打保票你学不会。我哪里有什么好手艺,仰仗的不过是最好的食材和最朴素的料理方式而已,你们a城哪里能找到这么新鲜的蔬菜和肉食?别的不说光是柴火灶和煤气灶烧出来的饭菜味道就不一样。”
季青凌深以为然,好奇地打量着厨房,看上去挺简陋的,但细看之下,处处透着讲究,银杏树厚砧板,他说树的毛孔是通的,因此用之前要在盐水里浸泡一周。
文重做菜喜欢用酒,料酒入锅浓香四溢,“这是我自酿的酒,不错吧?”
他得意地抖抖手腕,浓烈的香气让自认为食欲并不算强的季青凌都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嘴馋的口水。
“文叔。这酒太香了!”
“哈哈哈,那当然,我可是试了很多方子,才酿出这种最适合做菜的酒。”
他焖的是河虾,他在郊外有一处小农庄,种了几亩水稻,用来做饭酿酒。又在稻田里养些虾蟹。河虾就是稻田出产,没有农药没有化肥没有抗生素,真正天然无公害。
“食物有自然的生命。当人终结它。让它的生命达到最后的完美,也是一种赞扬,比如我做的这道虾,让你们吃得流连忘返。那就是值得的,也不枉费它们到这个世上来走一遭。如果不用心去对待食物,那它就会有怨气,人吃太多带着怨气的食物,对身体不好。”五大三粗的大叔一边做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出人生哲理。
季青凌惊讶地点头,王老师的朋友果然不一般,“以前我读书的时候是吃食堂。毕业后有的时候没心情做饭,也会在外头随便吃吃或是点个外卖。我总觉得那些菜就是灰扑扑的,好像是饲料一样,完全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吃,吃完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很差,所以我现在尽可能的自己买菜自己做饭。”
“年轻人就该这样。”文重咧嘴笑了,“对吃的东西态度不能含糊,不能将就。我年轻的时候也不懂事,成天在外面应酬,差点把身体搞坏了,后来还好是朱芸救了我。”
文重原来是王凌的师兄,早年从政后来下海经商,赚得盆满钵满之后竟然得了抑郁症,他的妻子朱芸为了让他放松心情把公司卖了,带着他四处游山玩水,最后两人决定返璞归真,到了江南小城h市开了这么一间私房菜馆也兼做小客栈,招待的都是聊得来的朋友。
后来朱芸也想办法调到了h大教书,正好就是经济系的副教授,王凌成为h大的客座教授就是她一手促成的。
文重是个随性的人,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他,这几年心甘情愿地蜗居在这个小城市,每天一大早就开着他的大切诺基到郊外种田,傍晚又开车回城,这样的生活听得季青凌都有些凌乱了。
夫妻两人开了客栈,却又不耐烦打理,请了几个工人负责接待客人,洗衣做饭,而他们就负责养猫养狗交朋友,只有自己吃的饭菜和好朋友来的时候,才能吃到文重亲自下厨烹制的饭菜,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我们今晚喝初酿,度数低,你明天还要讲课,咱们还没法不醉不休,等你讲完课,咱们再好好喝。”文重拎了个精致的小酒坛出来,这个小酒坛是朱芸自己设计之后找窑烧制的,带着青釉的古朴和现代设计的美感,两者结合在一起毫不违和,季青凌再次感叹朱芸真是精致到了骨子里,入眼所见无处不精致,而文重却又是粗犷到了极致,两个人互补得非常完美。
“给我带一坛回去,素清喜欢喝你们酿的酒。”王凌毫不客气地吩咐。
朱芸欣然应允,“小季也带一坛回去,酒里放了红枣和枸杞,女孩子喝了很好的。”
“这一坛不够我喝啊,能不能多给我一些?”季青凌很久没喝酒了,今天一尝便觉得很难忘,虽然不如那些名酒名气响亮,但胜在单纯质朴,平实的口感,入口顺滑,没有过多的花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