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普利亚公爵是个软弱的领主。
一路上,安格斯听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就连军仆们都知道,那个萨勒诺女人的后代天性柔弱。
或许这是个事实,或许这只是反叛的借口,安格斯无数次听达戈贝特提起,没有一个诺曼人看见邻居的土地,心中不想着据为己有的,即便这土地属于自己的亲兄弟。
前任阿普利亚公爵罗伯特·吉斯卡就是这样一名肆无忌惮的攫取者,他的兄弟罗杰则找到了更好的猎物,墨西拿海峡对岸的肥沃土地,而且他有一个更好的借口——那里是异教徒的领地。六个世纪以前,法兰克人克洛维就用这样的借口发动了对信仰阿里乌斯异端的西哥特人的战争,夺取了高卢南部的土地,查理曼也是以这个借口征服了萨克森人。
从诺曼人征服墨西拿以来已经过去了二十六年,从征服西西里的撒拉逊都城巴勒莫以来已经过了十五年,如今的罗杰伯爵终于可以梦想一个独立的西西里,尽管名义上他依然是侄子的封臣。
因此,无论是西西里的罗杰还是塔兰托的博希蒙德,都有充足的理由宣称阿普利亚的罗杰·博萨是个软弱的封君。
安格斯已经听达戈贝特讲述过这个诺曼家族的发迹史,这个家族的冒险故事让他感受到强烈的共鸣:野心会激发野心。
“你在想什么,皮克特人。”威廉·德·格兰德梅斯尼尔忽然问道。
安格斯立刻将手指从红色皮革的剑鞘上抽离。
“我在想,那天为什么会被打败。”
实际上,当时他戴着头盔,视角和听觉受限,苍头燕雀啁啾,纹饰橡盾相撞,所有声音都像是生锈的铁锯,虽在阵列中央,浑如独自对敌,仿佛天地间能依赖的只有天主、自己和手中的剑。那种情形下,分辨战局简直是雾中看花。他总结的第一个经验就是,不该放弃指挥,更不该过早入阵。
“你挑的阵地太糟糕了。”诺曼人毫不介意指点一番自己的手下败将。
“但那是片险要的高地。”他喃喃低语着。
“表面安全的陷阱而已。”威廉不屑道,“只有最蠢的动物才会冲进这种牢笼,既不能控制四周的环境,也没有切断道路的作用,险要的地形还堵死了大部分兵力,我看你们矛尖寒光闪烁,以为至少得折损数十骑,结果你自蹈死路,用到阵仗的都没五十杆长矛。”
那天,威廉用三分之二的人马进攻安格斯的阵地,而安格斯能投入一线的只有二十多人,崩溃几乎是必然的结局。
“何况,就算你赢了,你的人马也没法迅速通过那条窄窄的缺口发起追击——那是个遮断任何机动可能的阵地,再愚蠢不过的选择。”威廉继续毫不留情地打击着他的自尊。
安格斯面红耳赤起来,那片高地给他的是一种安全感,事实证明,虚假的安全感在真正的战阵中土崩瓦解起来,对士气的害处甚至超过平地遇袭造成的慌乱。
“您是从哪里学习到打仗的本领的?”安格斯虚心请教道。
“自然是我家主君。”诺曼人立刻兴奋起来,“他是……算了,你还是自己去见识吧。我们没几天就要到了。”
“你打过多少仗了?”安格斯注意到对方的手臂,肌腱鼓起,如同即将炸开内衣的女人胸脯——一支用剑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