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头狼妖纵跃奔驰在月光下。
狼背上的边军将士一个个惊喜万分,心潮澎湃。
本以为必死在天狼城,没想到竟能死中得活!
多少年来,霁云边军悍不畏死的苦守着边关,以蛮人为死敌,入关的蛮人必遭霁云边军殊死截杀,被俘的边军也从来没人能活着走出天狼城。
今天,沿袭了数十年的规律,被一个背影单薄的少年所打破。
边军们的目光始终汇聚在最前方的妖狼背上。
他们在感激之余,对云极的身份更加好奇。
常姓偏将在路上发问:“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请阁下留下名讳,我常齐有恩必报。”
“杀狼骑,慑狼妖,恩公好身手!”
“将来如有所需,一声吆喝我们替你卖命!”
边军都是些血性汉子,他们如果佩服一个人,打心眼里往外的佩服,不含丝毫杂质,心服口服。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我啊做些小买卖,大家伙都叫我云老板。”云极笑呵呵道。
“云老板可是我霁云之人?”偏将常齐发问,云姓在霁云可是大姓,也是国姓。
“霁云啊,算是吧,儿时一直居住武国,还没去过霁云呢。”云极道。
“从草原入霁云必经东山城,到了边关我定会禀报将军,一定重金酬谢云老板。”常齐郑重道。
“重金就不必了,如果为了钱财,我去和人傻钱多的蛮人做生意多好,何必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救人。”云极笑道。
常齐知道这是遇上了不世出的高人,视金钱如粪土,正自愧孟浪之际,又听得人家话锋一转。
“金银我不缺,如果你们将军有多余的灵石可以当做报酬,偏将的命好歹值个几块灵石,你们将军不会太小气吧。”云极仍旧在笑,只不过笑起来像只老狐狸。
常齐好半晌没转过弯来,合着这位是看不上金银,只要灵石啊。
一众边军哑然失笑,偏将常齐尴尬的挑起大拇指,道了句真性情。
天狼城十里外有一处草原人的马场,圈养着上千匹好马,一行人稍用手段轻易弄来十几匹好马,随后弃狼换马,继续赶路。
毕竟边军十余人只有偏将常齐是练气士,让一些普通武者骑乘狼妖相当于挑战他们的胆量,不说别人,即便是常齐,坐在妖狼背上也觉得心惊胆战。
不仅为避免意外,云极让众人换马还有一层用意。
妖狼是经过贪狼部驯化的妖兽,必定同属一族,骑着妖狼赶路很容易被狼王追踪到。
对于自己部族的气味,狼王有着敏锐的感知,所以云极才换马。
骑上了马匹,边军们的神色明显好转许多,之前骑狼的时候全都紧绷着神经,生怕被狼妖咬上一口。
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马匹最为适合。
天光渐亮。
疾驰了半宿的马队早已远离天狼城,再有半天的路程就能抵达边关。
随着马匹的奔行。
马蹄踏着草丛的杂乱声渐渐掺杂进另一种声音。
哗啦啦,如同海浪在身后席卷。
常齐心头一沉,猛地回头,当他看到身后的景物之际,瞳孔豁然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