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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爵士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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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陈天华的第二首新歌演唱完毕,在场的所有人,再次领略到了这十年华语乐坛第一人的绝世风采。

第二首歌,陈天华用了一个老歌手,名字叫阮信,出道极早,年纪比陈天华还大,已经快五十岁了。

圆圆的身子,圆圆的脸,连鬓络腮胡子,浓眉大眼。就穿一身便装上台,休闲衬衫外套着一件浅褐色的羊绒背心,下面是一条肥大的休闲裤。

乍一看,都觉得这哥们不是来唱歌的,而像是哪位摄像大哥或者是灯光师之类的,上错了台。

这位歌手,就连叶落也只是有个模糊的印象,在自己还没出生的时候,这位歌手也曾红极一时,只是现在么,江山代有人才出,早已是昨日黄花,知道他名字的人已经不多了。

这种模糊的印象,是因为牛学义口授得来,听到主持人报幕完毕之后,叶落赶紧在自己的记忆中翻找。

很快,牛学义的一段话泛上心头:“时势造英雄,音乐圈里也是如此。

你别看现在邓琦、汤健他们很火,其实啊,环球早些年的歌手,实力完全不下于他们。只是没赶上如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现在提起来,年轻人都不知道咯。

比如有一个歌手,二十多年前,唱爵士和灵魂乐,简直绝了。名字我说出来,你肯定不知道,阮信。听说过吗?没有吧。

所以啊,他们没赶上好时候。”

就是他,叶落点了点头,二十年前的灵魂歌者,爵士之王,阮信。

阮信上台。全场一开始一片寂静,针落可闻,观众们都在辨认这是哪路神仙,看了半天没认出来,于是就在底下交头接耳,整个演播大厅。嗡嗡作响。

丁少阳、音乐双鬼,都是圈内人,知道阮信是谁。但是阮信演唱在即,为了节目连贯性,他们没说什么。

现场的观众,年龄段不一样,有个别老观众也认出来了,很高兴,开始带头鼓掌。

被老观众一带动。场内的其他观众,也都开始鼓掌,很快,演播厅内掌声一片。

之前所有的歌手出场,四个导师是不鼓掌的,但是这一次,导师席上的所有导师,也都拍起了手。

这种鼓掌。是一种敬意,但是因为摄像机盯着。导师们有些话不方便现在说,只能用这种方式来隐晦地表达。

而阮信一张口,那种低沉、雄厚,三腔共鸣早已练得登峰造极的男嗓一出来,全场皆醉。

在其貌不扬的外表之下,阮信的这把嗓子。拥有穿透灵魂的魅力!

而阮信的状态,又是那么放松。

他身边,一个低音提琴的女乐手,用手指拨着弦,另一边。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旁边,也坐着一个漂亮的女琴师正在弹琴。这两把乐器,就是所有的伴奏。

三人的站位,是品字形的。

阮信这个中年胖子,就一边唱着,一边在两个绝色女乐手的背景下,随着旋律的节拍,一会儿对左边这女乐手眉目传情,一会儿又面朝另一个女乐手,深情地演唱。

这种画面,有一种恶趣味,但是阮信的嗓子、歌艺,实在是太棒了,这些轻微挑逗的舞台动作,跟他嗓音的配合天衣无缝,丝毫没有违和感。

很快,整个演播大厅的观众都被带动起来了。大家都没想到,爵士乐,可以唱得这么欢快、轻松。

爵士乐在刚刚创立的时候,大多是忧伤悲情的。

不过,但凡是一种流行至今的音乐,它其中所能包含的情绪,自然是多种多样的,经过这么多年的演化,爵士表达欢快的情绪一样可以。

如果今晚的这期节目,不是原创好音乐的对决,而是单纯是歌手比拼的话,阮信的表现,对于其他歌手而言,其彪悍程度,就像是一个需要组团才能对付的波ss,搞不好,还要团灭。

二十年前的爵士之王,二十多年的沉寂之后爆发出来的能量,依然是那么璀璨夺目。

而之前萧琼的那场表演虽然精彩,但是就火候而言,跟这场相比似乎还是要略微逊色一些。

这首歌听完,导师台上的所有导师,同时起立鼓掌。

观众席更是疯了。谁能想到这么一位中年大叔,居然歌艺如此强悍,之前的那些三王四后、港岛歌神、新锐女生亚军,跟他相比,光看爵士领域的唱功,不但没有什么优势,反而显得生涩。

这个,就是艺术造诣和沉淀,这种东西,人气是换不来的,必须是经年累月地浸淫在艺术当中,才能慢慢积累起来,并且能在适当场合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

陈天华组的竞演,全部完成。

丁少阳站着鼓了一会儿掌,然后说道:“阮哥,陈天华这家伙怎么把您请出来了,这实在是太赖皮了。”

说到这里,丁少阳转过身,面对观众说道:“诸位,你们之中比较年轻的一些观众,可能不认识台上的这位。但是这位,在我们音乐圈内,是公认的爵士之王。我还没出道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爵士之王了,现在怎么样,大家也都听到了,强得离谱。

考爵士乐,陈天华用他,这就是作弊。

来,掌声,再次送给舞台上的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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