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哥谭市警署那边,白夜的车子开到了黑门监狱的位置。
半个小时后,黑门监狱外,贝恩跟在白夜的身边,笑着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监狱,后面没有那么多人在追我。”
“上车吧。”白夜说道。
车子很快离开了这片区域。
约莫十分钟后,车子在路边停下,旁边多了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几个孔武有力的超级大汉就站在车子旁边。
其中一个人走过来说道:“老大,白先生。”
贝恩下了车子,拍了拍放在胸膛的《华夏基础武学第一重》说道:“你是要我打断他们的脊椎骨、还是打断他们的四肢?”
“随便,我要活的。”白夜说道。
“保证办到。”贝恩露出了一个嗜血的笑容,“对了,你说有了这个,我能不能击败蝙蝠侠?”
“谁知道呢?”白夜意义不明地笑了一下,踩下了油门,车子绝尘而去。
哥谭市警署、拉尔斯的刺客联盟、企鹅人的势力,贝恩的势力,这些人为了同一目标,开始行动了起来。
原本就不太平的哥谭市,瞬间风起云涌。
黑暗中,街道角落里面无数的小混混都感觉到了那种紧张的气氛。
与此同时,哥谭市某个阴暗的“角落”内。
五个人正看着眼前的“战利品”,脸上带着欣喜狂热的笑容。
斯莫利特一家,一个多月前来到哥谭市的——呃,勉强算是犯罪家族。
从父母到三个孩子,几乎每个人的案底都可以叠到膝盖那么高。
各种手段无极不用,罪行累累。
像他们这样各种罪行的“累犯者”,想要在其它城市“好好”生活下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但是哥谭市不同。
这里是犯罪者的天堂,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是可怕危险的堕落之地。
但是对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往上爬的“小混混”来说,这里是他们通往人生巅峰的道路。
在这里,只要你敢做,就可以“成功”。
黑市当中,几乎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交易。
一个小混混在哥谭市,或许在第一天之内,一跃成为真正的黑帮成员。
一个赤脚外科医生,黑市的一场手术,可以让他半辈子不愁吃喝——只要你运气够好,救到了一个大佬。
这里的地狱,也是天堂。
对于斯莫利特一家而言,哥谭市就是他们的天堂,特别是现在。
几天前,他们动用了以往所有的积蓄,买到了重型武器,抢劫了一家类似于便利店的“交易阁”。
现在,则是收获时刻。
各种各样看上起很神奇的武功秘籍,可以把人冻结起来的能量枪,还有几支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药剂。
在哥谭市,这些东西就是绝对的“珍宝”。
斯莫利特一家可以用这些东西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班底,从而在哥谭市站稳脚跟,从一家外来的小混混,成为哥谭市的势力之一。
也可以将这些东西完全出手,能够得到的钱,让他们潇洒到极致地活过下半辈子。
“哈哈哈,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立足哥谭。”三个儿子的选择,显然是第一种。
在他们看来,在哥谭市站稳脚跟,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才是他们的人生目标。
相比之下,父母则是显得要“冷静”很多。
老斯莫利特说道:“其实,我们把这些东西出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父亲,有了这些东西,我们可以拥有更多!”大斯莫利特大声反驳道。
“是啊,要出手的话,我们不应该早就走了吗?”
听到儿子们的话,老斯莫利特嗤笑了一声说道:“蠢货,我们不走是因为只有在哥谭市,这些东西才最容易出手,其它地方很难卖出去。”
“我总觉得那个店有点问题。”斯莫利特夫人说道。
她算是这一家子的情报员,白夜的分店也是她选定的“抢劫对象”。
原因不用说,那家店出售的东西着实太珍贵了一点,而且也就一个傻乎乎的店员。
不抢它抢谁?
把事情一说之后,三个儿子就激动地不能自己。
一腔“热血”之下,事情也就做了出来,最后也成功了。
可是,斯莫利特夫妇总觉得,稍微有些不对劲。
他们打听过,这家店刚刚开业没有多久,卖的又是各种好东西。
为什么哥谭市的其他人没有对这家店下手?
是因为来不及,还是他们做了一件错事?
内心的疑惑,让更加老练斯莫利特夫妇觉得,还是早点把东西出手,过上挥金如土的日子,这个选择更加安全一点。
当然,他们的提议被三个儿子所否决。
作为年轻人,三个儿子显然想要在哥谭市闯出一份“伟大”的事业。
“能有什么问题?只是一件卖点好东西的便利店罢了,又不是韦恩集团。”大斯莫利特对于母亲的话不屑一顾。
“好了,别说了,先出手一部分回个本。万一有什么情况,我们就离开。”老斯莫利特一锤定音。
夜色渐渐深沉。
进入到黑夜的哥谭市,夜色之下的黑暗也显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