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卡聪加看着曼戈切害怕的模样,心中感慨万千,这个永远躲在自己影子里的老仆,连留在这里等死都不怕,却害怕离开困了他几十年的无形牢笼,不敢独自走到外面的世界。
人的奴性,竟然如此可怕。
想到自己的子孙,还有那些随同圣族一起离开马拉维的同胞们,马克·卡聪加愁容惨淡,若干年后,他们是否也会变成曼戈切这副模样,自己给自己拴上无形的枷锁,自认是圣族的奴仆,永远无怨无悔地为圣族服务,然后在无知和畏惧中度过了无意义的一生?
“那么,是走是留,你自己决定。”马克·卡聪加意兴阑珊地挥了挥手,他本想命令曼戈切离开,可曼戈切一辈子都在听自己的命令,最后就让他做一回他自己的主人吧,“去把那位记者请进来。”
曼戈切应了一声,躬身退出书房。
没过一会儿,书房房门被敲响,马克·卡聪加说了声请进后,一个戴黑框眼镜,穿着皮夹克配衬衫,马丁靴配牛仔裤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从他这怪诞的搭配和他凌乱的发型可以看出,这是个不修边幅的家伙。
马克·卡聪加微微皱眉,即使自己落魄失势命不久矣,这位记者在采访自己时也应该注意形象,做到最基本的尊重。如果不是这位名为“唐飞”的战地记者获得过普利策奖提名,马克·卡聪加绝对不会答应这次专访。
紧接着,又有一个捧着手提式摄像机的白人走进房内,让马克·卡聪加的眉头更加紧皱,从使用的器械来看,这两人根本不像是专业记者,他们完全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职业素养。
“总统阁下,很高兴能够见到您。”唐飞牙齿上还沾着一块口香糖,吐字不清,但他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失礼仪,进门之后热情洋溢地走上前向马克·卡聪加伸出手。
“在你坐下之前,我有必要提醒你们,马拉维不是美联邦,这里的政治斗争要比美联邦简单粗暴的多,而且更加血腥黑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派来刺杀我的队伍已经在路上了,而且很可能不止一支,要知道他们可不会大发慈悲放过目击证人,所以,如果你们还不想死,最好抓紧时间尽快离开这里。”马克·卡聪加没有跟唐飞握手,他说出这番话也不完全是为两个年轻人的性命着想,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看到这两个记者的懒散模样后他就失去了交谈的兴趣。
“噢,准确来说,是三支队伍,其中两支是本土警卫队中挑选出来的死士,勇敢是够勇敢的,都能打着赤脚从火堆和碎玻璃渣里跑过去,不过比起枪械,他们使用砍刀鱼叉倒是更加娴熟,这种打起仗只会扣下扳机一梭子楼到底的蠢货不足为惧。但是另外一支队伍就很有意思了,是前执政党某位官员高价聘请的国际雇佣兵,非常专业的那种喔,利比亚内战时政府军就聘请过他们,听说战绩不菲。啧,为了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家,这些人还真是不留余力啊,不过更让我惊讶的是,就这么一位职位算不上高的官员,竟然能请得起大名鼎鼎的‘血骷髅’。”唐飞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侃侃而谈,唾沫横飞。
马克·卡聪加惊疑不定地望着唐飞,他认为这只是信口开河,可唐飞那笃定的神态却让他动摇。
“唔,看样子他们还要五分钟时间才能到这儿,我们先聊。”唐飞嘻嘻一笑,朝旁边打了个手势,白人记者马上掏出一个折叠架,开始录像。